一、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严格贯彻执行《xx市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自20xx年起,凡是xx核心区所有新建及处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的民用建筑项目;政府机关办公建筑;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由政府投资集中兴建、建设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一律须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并施工,并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标识;根据要求,“规划主管部门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及相关指标要求,并在规划许可过程中予以把关。”,“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规范的不予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未按照规定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的项目不予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本年度下半年计划在xx门窗有限公司建设被动式建筑一栋,率先在xx地区实现被动式建筑零的突破。
二、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
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尤其在污水源、海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要加大推广力度,争取在申报示范项目和上级补贴资金的数量上继续保持在xx各区市中领先的位置。严格普及十二层及以下的住宅工程的太阳能热水一体化,要求本市新建十二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的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三、建立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
要求所有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要同步设计、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要同时安装节能监测系统,该系统完成后应与设在城建局的即墨市能耗监测平台实施对接并同步将项目能耗数据实时上传至xx市能耗监测平台。将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的设计审查纳入施工图节能专项审查,对于未进行此项设计或设计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不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四、实施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审查制度
要求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居住建筑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制度。评估报告应当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将合理用能评估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从源头控制能耗增长,增强用能合理性,确保节能降耗目标实现。
五、推行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的)、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财政支持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申请国家级或省级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共划分为5个星级标识。经审查后由省住建厅颁发《建筑能效测评等级证书》,该证书作为建筑节能认定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