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1001-2019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20年 月 日
前 言
为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范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编写。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李军 常彦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季本军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周 伟 上海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李 炜 山东省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张学檀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罗文斌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孙仁山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常晓智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准则。包括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培训教育、记录与档案、评价与改进。
本规范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特种设备 special equipment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并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2.2使用单位 user
是指具有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2.3安全监察 safety supervision
指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为了实现安全的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 2.4安全附件 safety accessory
是指控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温度、压力、容量、液位等技术参数的测量、控制仪表或装置,通常指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及其数据采集处理装置。 2.5安全保护装置 safety protection setting
是指用于控制载荷、位置、速度、防止坠落、倾覆、机械伤害的装置,通常是指载重量、力矩限制器、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制动器、限位装置、安全带(压杠)、防坠器、门锁及其连锁装置等。 2.6监督检验 supervision inspection
是指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的验证性检验,属于强制性的法定检验。 2.7定期检验 regular inspection
是指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实施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以及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定期校验或检定,属于法定检验性质。 2.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operator of special equipment
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2.9改造 alteration
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致使设备运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等发生变更的活动。
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活动。
1
2.10重大维修 maj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是指更换或修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受压元件;更换或修理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影响强度的主要受力构件、安全保护装置,不改变特种设备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活动。 2.11注销 cancellation
是指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改变工艺参数和用途已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的,使用单位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变更手续。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3.2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
3.2.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规模、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保证所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不含辅助人员)配置数量应不低于以下要求。 3.2.1.1 锅炉操作人员
3.2.1.1.1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
a) 蒸发量小于4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b) 蒸发量小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大于或等于4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 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名,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c) 蒸发量小于或等于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24.5MW),大于或等于10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名,水处理不少于1名。
3.2.1.1.2 锅炉房内有多台同时运行的锅炉,其持证司炉工应为每台锅炉人数总和的70%以上。有机热载体锅炉每班持证司炉工数量,参照热水锅炉配备。 3.2.1.2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3.2.1.2.1 压力容器每班次持证操作人员应不少于1名。
3.2.1.2.2 对于连续运行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其装置来确定。因每个装置复杂程度不同,每个车间(工段)、每班应配备持证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
3.2.1.2.3 气瓶充装每套装置每班应配备持证充装人员、充装检查人员各不少于2名。 3.2.1.3 压力管道操作人员
根据压力管道的分类,每个车间(工段)、每班每个种类的压力管道应配备持证压力管道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3.2.1.4 货梯、医用电梯操作人员 每台每班持证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3.2.1.5 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
起重机械每班按作业项目确定持证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每台持证操作人员应不少于1名。 3.3 职责
3.3.1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
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3.3.2 安全管理负责人
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本规范。 3.3.3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特种设备法规和标准,持证上岗,并履行以下职责:
a) 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b) 收集、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c) 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d) 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e) 提出应急救援演习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具体工作; f) 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g)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 4 安全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管理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4.1 岗位责任制
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性质、生产规模的特点、技术条件,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维护人员的岗位职责。 4.2 主要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b) 维护保养制度; c) 日常检查制度; d)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 安全会议制度; f) 档案管理制度; g) 定期报检制度; h) 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制度; i)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j) 接受安全监察管理制度。 4.3 操作规程
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运行参数、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 4.4管理制度的修订
为确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使用单位应明确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
篇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同志(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
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XX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XX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
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XX部门XX同志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篇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总 则 ································································································································· 1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1
第二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二级 ···························································· 4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 6
第四章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 7
第五章 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 8
第六章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 11
第七章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新条例有规定) ············································· 15
第八章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 17
第九章 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 19
总 则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3、参加特种设备的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产生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三、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3、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4、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5、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6、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操作工人职责
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
或向领导报告。
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第二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二级
一、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
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力意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六、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该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
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学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同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
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声音违规的员工,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
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