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稳定为总目标,以社会管理创新提升深化平安建设,以深化平安建设承载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构建社会管理新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和率先基本现实现代化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全力做好维稳工作,为建国七十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森林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的各项措施,为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促进社会安定、内部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综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层层落实,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实行安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年初,与所属段、队签订《综治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确立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内容。各段、队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实绩实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场领导班子,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二)完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各类问题妥善处置。
1、进一步完善各项综治措施。一是要完善场综治、平安建设各项制度,严格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内部有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二是要抓好法制宣传和教育。推进实施“六五”普法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做到单位人人懂法、人人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抓好森林资源管护,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安全、有序、稳定运营。
2、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要切实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履行调解职能,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做起,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对不履行工作责任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重大事故和案件的,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依法工作水平。
普法教育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决策,是以大力促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为基本目标,以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的。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场的普法规划努力完成任务。
1、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按照普法规定的学习内容,保证进度,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
2、要加强对普法教育的领导,切实发挥带头作用,积极组织,认真落实普法规划的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普法效果,保证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XX社区管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
继续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进街道”活动。开展法律咨询,设立宣传点、宣传栏,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