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提交书面申请
建立申请人档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派人同申请人谈话。
2.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
3.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4.报上级党委备案。
5.指定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
1.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2.入党积极分子递交思想汇报。
3.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进行培养教育。
确定发展对象
1.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各方面情况。
2.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3.报上级党委备案。
发展对象政治审查、集中培训、预审和公示
1.指定入党介绍人。
2.政治审查并形成结论性材料。
3.短期集中培训。
4.基层党组织张榜公示。
5.基层党委预审。
6.报校党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7.发放《入党志愿书》。
预备党员接收和审批
1.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2.专、兼职组织员谈话。
3.报上级党委审批。
4.审批结果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
1.支部大会上宣布,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2.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3.预备党员递交思想汇报。
4.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5.组织预备党员参加新党员学习班。
预备党员转正和审批
1.预备党员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2.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
3.上级党委审批。
4.审批结果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按期转正
1.支部大会上宣布成为正式党员。
2.发展党员材料归档。
延长预备期
1.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
2.召开讨论延长预备期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
3.上级党组织审批。
4.支部大会宣布成为正式党员。
5.发展党员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