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0xx年,师宗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着力健全“不能腐”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全面提升“不想腐”的自我约束意识,为全面建成小康师宗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全力推动制度落实,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列出责任清单,推动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深化落实《曲靖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担当不到位问责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推进问责工作常态化,强化责任担当。
(二)创新举措抓预防,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通过党规党纪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宣传等方式,着力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营造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督促责任主体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让基层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增强政治上的定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坚持一环接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弛而不息纠“四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新成果。针对“舌尖上的浪费”等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曝光。
(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纪律约束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重点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对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认真开展纪律审查,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查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深入践行“四种形态”,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六)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强化对县以下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建立巡察制度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深化政治巡察,促进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五位一体”党内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
(七)严管与厚爱并重,努力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继续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和“三严三实”及“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夯实监督执纪基础。
【篇二】
一、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推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同党中央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党员干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2.加强对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贴中心、服务大局,重点抓好对全镇“农业稳镇、劳务兴镇、三产活镇、环境靓镇”发展战略、“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二、加强作风建设,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进非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监管体系,强化效能问责,推进机关办事提速、服务提升、工作提效、能力提升。
2.切实转变干部作用。以弘扬“不怕困难、敢于胜利”的继光精神为主线,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镇形成大办实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敢于碰硬、敢于担责的新风尚,实现干部作风和精神面貌新转变。
三、强化廉政教育,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五大廉政教育”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实施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实施办法,巩固完善廉政谈话、党课报告、廉政知识考试等制度,形成干部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注重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建设一批廉政文化精品示范点。
2.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行为,认真解决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和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巩固禁止公款旅游工作成果,推行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
四、强化案件查办,着力发挥办案治本和惩戒功能
1.提升办案能力。进一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完善大要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全面启动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坚决实现突破“零”的目标。加强信访积案清理,每季度对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案件移送进行清理,严格考核。
2.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惩戒功能,重视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做到以查促建、以查促纠。
五、强化监督制约,着力提高各级干部履职尽责、执政为民的水平
1.推进民主公开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社区)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严肃换届中的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和干扰换届等问题,坚决维护换届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六、强化纠风治乱,着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1.坚决查纠不正之风。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征强拆行为,强化对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食品药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涉企负担,以及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拓宽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建立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度,构建评议工作长效机制。
2.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等问题,严肃查办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中的违纪违规案件。二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保持对“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七、深化勤廉双优,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民情代诉“双代制度”,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抓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着力加强窗口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社区、镇机关、站所、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2.深化“勤廉双优”活动。认真开展以“五讲五比五争当”为主要内容的“讲勤廉、比奉献”活动,巩固“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成果,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不断推动“干部勤廉双优,百姓心中无忧”目标的实现。
八、强化制度创新,着力从源头上拓宽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
1.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健全督查和工作协调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深入推进党政机关、行业系统、城乡基层三个层面的惩防体系建设,全面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全镇各级党政“一把手”对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落实责任目标,切实做到责任到领导、任务到部门、量化到岗位、考核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责任落实的局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对失职失责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深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在全镇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强化工作指导,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并取得成效。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改革,积极借鉴推广“制度+科技”的预防腐败经验,不断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
九、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五严守、五禁止”和“正、勤、实”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开展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篇三】
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及州工商局务虚会、工作会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和我州工商系统确立的“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执纪监督、继续深入纠正“四风”、坚决惩治腐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明的工商干部队伍,为稳步推进工商体制改革和湘西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工作要点如下:
一、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
1、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坚决查处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工商机关依法行政,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加强对执行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完成。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干部严守党纪国法的底线。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
4、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大力推进“三转”,理清职责定位,深化内部改革,回归主业主责。纪检监察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作风纪律建设的系列规定,以更强的责任心,正确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业务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履职监督能力,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
二、围绕“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巩固“作风转变年”、“素质建设年”的成果,狠抓效能监察
5、立足提升工商履职效能,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做好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
一是继续下大力气,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执法不公、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禁搭车收费、乱收赞助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湖南省工商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二是认真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便民利民十条措施》,严格执行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系统建设,督促相关科室做好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抓好电子监察系统应用。
6、立足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强化作风转变,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健全暗访、曝光、查处、问责长效机制,以强化明察暗访、通报警示、绩效考核为抓手,从严落实《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对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反弹严重的科室等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用务实的举措、实在的行动着力解决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办事推诿、办事不公、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让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是结合“效能提升年”活动,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纳入培训计划,并突出工商部门特色,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作风建设成败的重要标准。对发现的重大作风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以预防腐败为核心,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7、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积极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将属于工商机关的反腐倡廉任务进行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确保任务完成。
二是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党政正职述廉评议、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反腐倡廉制度廉洁性评估等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用权。
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8、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办事公开,深化权力运行流程、“三公”经费支出、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9、强化廉政教育,抓好领导干部预防腐败、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拓展廉政教育载体和平台,丰富教育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继续开展请专家及业务骨干上廉政课,“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等活动,把廉洁价值理念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
二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根据州纪委的部署,对报告的有关事项将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四、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10、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行为。
一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力寻租、用人腐败、插手工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违反政治纪律等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坚决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运用等机制,确保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处置无遗漏。
三是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及时上报涉及全系统的重大涉腐涉纪舆情,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四是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是完善“一案两报告”和案件通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案件调查情况,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提出防范措施,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督促发案单位加强教育、抓早抓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刹风整纪,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