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xxx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使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开创中心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各党支部要继续组织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典型教育,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在每名党员干部心上。
1、开展廉政教育
中心党总支将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走进建市初期的共产党员”教育传承活动,学习阳泉历史文化、忠义文化、家风家规等廉洁元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乔迁暖房等陈规陋习,带动中心风气向上向善;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风气。
2、重温入党誓词
分别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利用中心纪念“七一”暨表彰优秀大会、阳泉建市70周年、烈士纪念日、预备党员转正等时机,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组织党章轮读
积极响应市直工委活动要求,在各党支部中开展“熟读党章、不忘初心”党章轮流读活动,利用支部集中学习时间每周组织1次,要求班子成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带头读,切实把入党誓词、党员义务与权利、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纪律等内容牢记于心。
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中心党总支将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切实抓好《准则》、《条例》的执行和落实。
1、严格党内监督
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重点突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的意识,切实解决个别党员的党员意识淡化、服务群众意识弱化、参加组织生活随意化、自我要求平民化等问题,不断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把责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
2、严格组织制度
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要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党性分析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大力营造讲纪律、守规矩的工作环境。中心党总支将不定期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将在抽查结束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被查支部根据整改通知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并上报具体情况。各党支部的整改情况作为年底考核内容,酌情予以扣分。
三、严格把控各项业务用品的采购、供应、管理、结账等环节
中心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审批流程的通知》(xx行字[2018]7号)和国家、省、市、中心有关业务用品采购、供应、管理、结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得以公谋私、贪污受贿,采购业务用品不得以次充好,必须货真价实,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政府采购中心的规定办理,不得伙同采购方串标、围标或私自降低和提高采购物品的条件和标准,不得私下提前和采购方密谋,待采购环节完成后,要求中标方严格履行购货合同或供货协议,不得借故拖延供应物品的时间,将供应物资仔细核对后方可办理入库、结账等手续,如果发现在业务用品采购、供应、管理、结账等环节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