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计划书(一)
一、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根据新情况,为机关创造稳定、团结、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各部门加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安全工作,查苗头、抓隐患、促整改,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指导与监督工作。
(三)、各部门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管理人员,有效开展工作;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相关安全预防措施,确保各类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各项活动有记录。
(四)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按要求及时参加事务局组织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宣传教育活动。
(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
四、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紧紧围绕“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进一步修订、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各种资料的管理和建档工作,健全各类台账,各种工作、活动、会议记录要齐全。(三)加大处罚力度,严查重罚,推进安全生产。
五、安全保卫科要加大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力度,做好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
(一)结合机关的实际情况与各部门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
(二)进一步完善、健全安全保卫网络,做到制度、人员、责任三落实;
(三)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保卫要求,协助工行做好大厦副楼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并对政府办公楼的消防控制预案进一步修订。
(四)对机关所辖部门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登记建挡,维修保养,保证完好率达到100%,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五)组织1—2次消防知识及灭火技能培训、演练;
(六)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做好机关一、二级要害部门门卫更换保安人员的工作;
(七)每月对全机关各部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保卫检查。
安全保卫工作计划书(二)
为了维护本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保护集体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企业生产、管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1、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在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下设保卫负责人1名、保卫人员若干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值班看守、巡查等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2、本单位领导必须经常性地对本单位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教育,要求每位员工必须熟悉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新招收和调入本单位的员工,要进行法制、厂规和安全生产教育,必须先学习后上岗。
3、值班看守人员要牢记自己的职责,严守岗位,善于发现可疑情况,严禁在值班巡逻时睡觉、脱岗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4、以防盗为中心,以防火为重点做好“四防”工作,各部门所管辖的生产工作场所,必须落实治安保卫具体措施,要将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要把责任落到具体岗位人员,要在重点部位安装必要的技防器材。
5、要切实加强生产工作岗位(特别是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品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治安灾害隐患。要严格控制火源,对消防重点部位和禁火区域要严禁吸烟。
6、加强值班巡逻,巡逻时要重点检查:有可无可疑情况和人员;办公场所内的报警、消防、电源等设施是否完好;治安保卫重点要害部位的门窗是否完好;消防重点部位的设施以及工作区内的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完好;动火作业现场是否按规定动火等等。
7、对巡逻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督促整改。发现异常情况,要先进行现场处置,在处置的同时要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及各类事故时,在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的同时,还要报告当地派出所或相关职能部门,并保护好现场,详细记录异常和处置情况。
8、对节日期间歇业的,必须加强值班看守力量,要认真落实不间断看守,确保安全。
9、由于值班巡逻不到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各类事故的,根据性质轻重按厂规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入侵和盗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1)处置程序:
①当保安值班人员接到入侵报警:
核实。值班人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核查。
报告。若确认为盗警时,应立即向“110”报警,同时向保安部门领导报告并通知其他执勤人员。
抓捕。接报后,执勤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实施抓捕,并与报警部门和人员进行现场查实。
②当巡查、巡更人员发现异常:
报告。当巡查、巡更人员发现门、窗、护栏、等设施被破坏或确认发生异常时,要立即向保安部值班领导报告。
守候。此时,巡查、巡更人员不要离开,在增援人员未到达之前守候,注意事态的发展。
博弈。若确认有人正在实施盗窃时,要立即报警(110)并向保安部值班领导报告,同时堵住出口。若犯罪分子准备逃跑时,要勇敢地通过各种办法与犯罪分子进行周旋,并呼叫求得增援,争取将其抓获。
保护。若犯罪分子已逃跑,注意保护现场,在公安机关到达之后方可入内,以防破坏痕迹物证。
11、火警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1)发生火警时现场消防安全及电力保障组工作人员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利用就近灭火器材展开扑救。任何人员都要为火灾报警提供便利,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报警。
(2)单位的员工如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及时报警,并就近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及时扑救,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3)所有工作人员应维护火场秩序,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抢救出来的贵重物品进行看护。
(4)单位领导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有效组织疏散工作,严格按照应急疏散的方法将人群带至安全区
(5)火警灾扑救后,对火场现场进行保护,接受消防主管部门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