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结合xx县从事维修电工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一、竞赛技术文件制定标准
维修电工项目技术文件以《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为基础,以相关机电知识为辅,参照省级竞赛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二、参赛方式
竞赛采用个人赛方式。参赛人员须是本县境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进行报名。
三、竞赛成绩计算
选手个人成绩包括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
理论知识竞赛满分为100分,按20%折算计入个人竞赛总成绩;
技能操作竞赛满分为100分,按80%折算计入个人竞赛总成绩;
以上述形式统计参赛选手个人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三、命题原则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注重基本技能,体现现代技术,结合生产实际,考核职业综合能力,并对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主要考核内容有:电工基础知识、电工仪表使用、电机与控制技术、PLC知识、简单电路的设计、安全文明生产。
四﹑竞赛内容
1.理论知识竞赛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维修电工(高级工)及以上要求确定考核标准。以维修电工为主,以相关机电知识为辅。理论知识竞赛试题分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分析题四种题型,其中选择题约占40%,判断题约占20%,简答题约占20%,分析题约占20%。考核范围见参考资料;命题采用专家组命题的方式。理论知识竞赛时间为60分钟。
2.主要参考资料
(1)《维修电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王兆晶主编,2007年第1版,机械工业出版社。
(2)《维修电工(上﹑下册)》(高级工)柴进镛﹑王照清主编,2003年第一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维修电工技师鉴定培训教材》姜平主编,2009年第一版,机械工业出版社
(4)《液气压传动》黄涛勋主编,2007年第一版,机械工业出版社。
(5)《变频器﹑可编程控制器及触摸屏综合应用技术》岳庆来主编,2006年第1版,机械工业出版社。
(6)《可编程序控制器应用技术》,赵春生主编,2020年第2版,人民邮电出版社
(7)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其它相关书籍。
3.实际操作竞赛
1)竞赛范围与内容
随着现代电气技术的不断发展,PLC技术不断嵌入生产实际。本次竞赛不仅考查维修电工的体现实际操作技能,而且体现新技术的运用能力,所以技能操作竞赛将侧重于设计能力。专家命题组在试卷中提出的任务和功能要求,参赛选手设计出相应的电路和程序,并按图接线操作。
仪器、仪表的使用及安全文明生产将在技能操作竞赛过程中进行考查。
2)竞赛任务
(1)根据所给的电气图或任务要求,选取器件,并解释器件中主要参数含义。
(2)根据任务要求,正确、合理地安装元器件,并进行规范接线。
(3)按测试内容,正确选择仪表,正确规范地操作并读取参数。
(4)按任务要求绘制电气回路图控制原理图(含PLC的I/0分配表﹑PLC的I/O接线图),并根据工艺要求设计编写PLC程序。
3)竞赛时间
实际操作竞赛总时间180分钟,中途上厕所等须经裁判许可,但其时间不予补回,计入竞赛总时间之内。
4)竞赛场地与设施
竞赛场地设在xx县职高,竞赛场所由竞赛组委会安排统一开放时间。
5)评分
依据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工艺评价与功能评价相结合,能力评价与职业素养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原则,按照评分标准,对选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和竞赛过程进行综合评分。
其中,安全文明分项只扣分不加分(扣分上限20分)。具体细则如下:
(1)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扣5分;
(2)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扣5~15分。情况严重者由裁判组裁决,直至取消竞赛资格;
(3)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者由裁判组裁决,直至取消竞赛资格;
(4)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正常裁判工作,扣20分。情况严重者由裁判组裁决,直至取消竞赛资格;
6)主要参考资料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维修电工(技师﹑高级技师)》,2008年第1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变频器﹑可编程控制器及触摸屏综合应用技术实操指导书》,2007年第1版,机械工业出版社。
《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第二版)》2008年,吕景泉主编,中国铁道出版社。
五﹑竞赛规则
1.比赛所需的工具﹑文具以及测量仪表请各参赛选手自带;
2. 参赛选手持参赛证和有效证件进入竞赛场地,参赛队员在竞赛前通过抽签决定竞赛工位,竞赛前15分钟检录进入竞赛工位,核对现场提供的器材﹑技术资料﹑工具等;竞赛开始后,拆封竞赛任务书进行竞赛。
3. 实际操作竞赛总时间180分钟。竞赛过程中赛场统一提供饮水,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竞赛过程中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场外指导。
4. 竞赛期间参赛选手除如厕外不得擅自离场,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信或上网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纸质资料等与竞赛无关的物品。若参赛队员欲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比赛结束的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员比赛结束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5. 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要求(工作装﹑绝缘鞋自备,要求:不得有参赛队的信息),接受裁判员﹑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和警示,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6. 竞赛期间参赛选手须在竞赛工位的范围内活动,不得随意离开。选手之间不得以任何方式传递信息,如传递纸条,用手势表达信息,用暗语交换信息等。
7. 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选手中断竞赛,经确认后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或延时。
8. 不乱摆放工具,不乱丢杂物,完成工作任务后清洁赛位,清点工具。线头、废弃物品及工具,不得遗留在赛位上。
9. 比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比赛结束后,参赛人员应根据指令及时退出比赛现场。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10. 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有2次时间提醒,裁判长发布比赛结束指令后所有未完成任务参赛选手立即停止操作,按要求清理赛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11. 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任务书、图纸、草稿纸和器件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赛场,选手必须经现场裁判员检查许可后方能离开赛场。
六﹑申请与仲裁
(一)申请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请仲裁。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3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其他
1﹑本技术文件适用于xx县总工会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
2﹑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xx县总工会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3、技术文件相关调整和补充事项会及时公布上网(xx县人民政府网),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