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复工时间严格按照《xx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执行。符合提前复工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申请提前复工。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建立企业防疫工作机制,统筹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执行当地政府的防控工作部署,按要求向当地政府报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三、密切关注国家、省和属地发布的最新动态,了解和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措施,对务工人员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一旦发现企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及时送院诊治,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复工后出现确诊病例的企业要立即停产。
五、目前仍在湖北省境内人员暂不返回佛山。企业负责人要摸清公司内仍在湖北省境内人员,逐一通知到位,并详细了解和登记其健康状况以及计划返回时间、方式等相关情况。
六、企业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的流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
七、加强卫生防护管理,进入企业人员要配备防护口罩,测量体温。如发现异常情况,登记信息,并做好居家健康监测或重点隔离观察,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
八、对14天内有湖北省旅行史或居住史的返回佛山人员,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九、加强对企业食堂、宿舍、浴室、厕所等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管理,注意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