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2020学习《国家监察》心得感悟_《国家监察》学习有感3篇,希望大家喜欢。
2020学习《国家监察》心得感悟【篇一】
要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学一层、在学中做,在做中学,结合实际学思践悟。要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做勇于自我革命的“头雁”,严格自律的标杆,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监察法把党的_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监察纳入法制化轨道,监察体制越完善,监察覆盖面越广,就能越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
制定监察法,进一步构筑完善的监察制度体系,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一线纪检监察干部,我会严格遵循国家监察法的原则要求和规范程序,全面履行国家监察法规定的职责职能,确保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党有机统一;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机衔接,确保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国家监察法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接下来,我将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监察法、监察改革、监察体制的宣传,以监察队伍为先锋,在新时代为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贡献。
立法是党和国家大事,我和战友们一致都在关注。监察法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我们能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真是发自内心地支持。
2020学习《国家监察》心得感悟【篇二】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法者,治之端也。”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有法度。监察法的出台,补齐了原有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实现了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
从高处着眼,提高政治站位。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是要坚决服从、服务大局,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在政治上做到“三个牢牢把握”,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在工作实践中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把握落实好监察法,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大实践探索创新力度,注重在实战中运用好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探索好以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提升依法反腐的能力,努力实现“1+1>2”反腐效果。
在实处聚焦,全面履行职责。监察法的实施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警示,监察法中的监察范围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齐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马尾区监委挂牌成立后,全区监察对象从2152人增加到4631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反腐败夺取压倒性胜利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定位,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聚焦主业主责,落实落细落小,扎实有序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巩固拓展移风易俗、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等领域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关切、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充分发挥“1+X+Y”督查工作模式的作用,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从细处入手,强化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权威地位和神圣职责,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纪律部队,必须时刻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锤炼自己。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将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遵循和敬畏法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做纪律和法律的践行者、维护者。用初心和使命担当忠诚履行职责,坚守党性原则,敢于担当、善于担当,铁面监督、执纪、问责,铁面监督、调查、处置,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增强本领,做到纪法皆通,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坚决贯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始终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强化法治观念,模范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事业站上新的起点。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能停歇,让我们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不停步、再出发,以学好用好监察法为契机,推动监察法在基层落地生根,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2020学习《国家监察》心得感悟【篇三】
2020年1月12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摄制的五集纪实专题片《国家监察》第一集一经播出,立即引发网友关注。
网友说,看完专题片深切感受到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党和国家对反腐败的运筹帷幄,统一指挥。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上,网友“公民老k”看到了展出的国家监委留置第一案王晓光案相关文书原件,这让他深受震撼,也感受到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网友“zhaojin响水”留言说,郭海案件充分反映出监察体制改革前后的不同效果,从原来的公安、检察、纪委各管一段,呈现“九龙治水”的窘境,到改革后监察权的集中,实现了党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网友“画却凌烟”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据他讲述,2018年,他在查处县农业综合开发办腐败案时,一条问题线索反映该单位工程师江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属承接工程项目。江某既不是党员,也不是行政机关任命的干部,只是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按照当时的《行政监察法》,只能向其主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责成对其处理,震慑效果大打折扣。《监察法》施行后,像江某这样的干部,也属于监察对象了。
推进反腐败斗争规范化、法制化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
网友“浮梁灯火”说,王晓光案证明,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是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
网友“清江浦”留言说,自己所在社区里藏了一只啃食群众食品补贴的“硕鼠”,区监委用了很短时间就把他查处了,每人几百块钱的补贴也发到群众手中。
这只“硕鼠”是咋回事呢?时间回到2018年1月,江苏省淮安市下发《关于发放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群众清真食品补贴的通知》。该市清江浦区闸口街道石桥社区会计许凤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克扣存折,侵占13名少数民族群众“清真食补”现金共5810元。查处该案后,清江浦区监委向区民宗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区民宗局主动担责,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规范整改落实。清江浦区民宗局根据监察建议,制定了清真食品补贴发放管理整改方案,并出台相关规范补贴管理制度。
自改革以来,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正在日益凸显,面对强大的震慑和政策感召,一大批有问题干部选择主动投案。
看完《国家监察》第一集后,网友“pp宝贝”最大的感受是,艾文礼、秦光荣的主动投案,从侧面反映了监察体制改革对那些有问题干部形成了强大震慑。
网友“五个木头”身边的一起腐败案件的查处也是一个例证。“区监委成立不久,镇卫生院的出纳就去投案了。听说贪了100来万,这都是老百姓医保的保命钱啊。监察体制改革确实好,震慑力十足。”网友“五个木头”说。
这名卫生院出纳名叫邹云霞,2018年底,她无力偿还购买门面房的按揭贷款,于是就开始挪用公款,直到2018年3月,挪用公款共计99万多元。邹云霞曾想卖掉门面房补上挪用的公款,但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无法出手。2018年1月24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监委挂牌成立,对该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就在此时,邹云霞的商铺产权证还是没有办下来,她猛然醒悟,再也不对“房产证办下来就卖掉还款”的想法抱一丝希望,下定决心投案。
网友“笙歌九天”留言说,对腐败分子而言,面对监督无空白、无死角,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态势,早日主动投案才是唯一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