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战疫芙蓉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全省各级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为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
会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组织部分银行机构推出“战疫芙蓉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项目。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对象
以国家和湖南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在湘注册企业可获得该项专属融资服务。对全力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产品、药物(含抗体、疫苗)的研发生产以及相关领域技术攻关的企业优先给予支持。
二、承办银行
第一批承办银行为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华融湘江银行。后期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适时分批增加承办银行。
三、服务要点
(一)额度更高。单一企业免抵押、免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具体额度由承办银行根据企业贷款需求、信用状况、信贷政策等实际综合、协商确定。承办银行安排专项信贷规模,优先保证“战疫芙蓉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项下贷款投放。
(二)成本更低。对全国性及湖南省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重点名单企业,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贷款年利率不高于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BP(发文当月为3.05%)。中央财政按
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应低于1.6%。对未纳入全国性及湖南省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重点名单的企业,一年期贷款年利率不高于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减45BP(发文当月为3.6%)。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年利率不高于最近公布的五年期LPR(发文当月为4.75%)。“战疫芙蓉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项下贷款涉及的相关评估费、登记费等全部由承办银行承担,以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三)用途更广。贷款可用于购置厂房、设备原材料、产品生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其中,全国性及湖南省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重点名单企业,需确保贷款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的平稳有序供给。
(四)期限更长。购置厂房等固定资产的不超过10年;科创企业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的不超过3年,并可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给予最长2年的还利息不还本金的宽限期;其余用途1年。
(五)服务更优。承办银行对“战疫芙蓉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项下贷款开辟绿色审批、贷款发放通道。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优惠利率贷款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对全国性及湖南省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重点名单外的企业,线下贷款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贷审查;线上期限不超过1年、额度在300万元以下的短期融资需求,可一次性签
订信用贷款循环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期内,企业可通过网上银行7×24小时随借随还。承办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明确1-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战疫芙蓉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的政策宣导、产品推介、服务对接、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等事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需求第一时间响应、主动对接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该项目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负责,承办银行省级分行或总行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行全系统实施细则,组织省内各级分支机
构主动做好对接、服务。
(二)申请贷款。符合条件的人才所在企业可通过承办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以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战疫芙蓉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项下贷款,并按要求提供征信授权书、订单、财务
报表等简要材料。
(三)审批放款。承办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完成初审后将具体名单报送相关市州委人才办审核人才身份信息,并将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有关情况抄送当地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在收齐相关资料后,按上述时限要求尽快完成审批放款。
(四)协同管理。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承办银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就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协商,适时对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
估,并不断改进完善。承办银行省级分行或总行及时将全省“战疫芙蓉人才贷”实施情况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备案。
(五)风险防范。承办银行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决策放款。省委人才办对贷款违约企业人才项目申报予以一票否决。
新冠肺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办理“战疫芙蓉人才贷”联系人
附件:湖南省“战疫芙蓉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业务流程
新冠肺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办理“战疫芙蓉人才贷”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