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安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开展评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和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专题会议,层层传达动员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迎评工作,真诚接受评议监督。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全力支持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12335”总体要求,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全面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委员会决议、决定,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深入推进“环境治理攻坚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别是2018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新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标295天(北京227天、成都251天),超目标16天,优良天数达标率80.8%,超目标4.5%;
pm2.5、pm10年均浓度实现“双下降”,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稳中向好,去年4个国家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均值100%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4%;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获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工作扎实推进。全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获肯定,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得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生态环境督察整改领导小组认可,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核,我市上升9位、升至全省第8位。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核辐射监管、环评、政务信息等都走到了全省前列,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并部网内全国系统内推介。在市级机关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中,2017年第40位,2018年第20位。2020年各项工作按照年初目标任务稳步推进,环境执法经验做法、环保问题整改等工作已获包惠书记3次肯定性批示,环保问题整改获亨孝市长大篇幅肯定性批示。
(一)强化宣传引导,推动法律法规执行规范。一是坚持会前学法。完善会前集中学法制度,市局党组会、局务会、中心组学习会议前半小时集中学法,重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注重法律培训。定期开展“环保大讲堂”活动,邀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和辖区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举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家庭、进企业、进村社、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七进”活动,提升干部群众环保素质,增强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的实践能力。三是加强环保宣传。协助市人大城环资委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每年举行“6·5世界环境日”广场文艺宣传,联合市司法局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网络答题,组织干部职工24863人次参加“12.4”法律知识网上竞答,充分利用新媒体多途径开展环保法律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知晓环保法律法规浓厚氛围。
(二)紧盯目标任务,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230余次就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全市上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同志多次带队深入开江县、宣汉县、达川区等地实地督导第二工业园区建设暨达钢搬迁问题整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并听取市、县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xx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汇报,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开展;
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现场督导整改环保问题73次,挂牌督办重点整改任务148个。二是执行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印发《xx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xx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决定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狠抓规范禁烧范围、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巡查监管等工作,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落实责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严格实行“责任制+清单制+提醒制+销号制”工作机制,明确环境治理时间路径,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有序推进问题整改。选派9名卸任县处级领导干部组成环保督查督办组,深入7个县(市、区)、经开区和有关单位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及时移交环境违法线索和问题点位,促进环保问题整改落实。2020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累计交办的1033件信访件,已经完成整改970件,剩余的63件,主要涉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正在加快整改和销号。2020年9月开展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交办的92个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全面接受监督,推动建议意见高效办理。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充实人员,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工作责任制,做到每件建议亲自审签。二是深化沟通联系机制。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工作汇报、意见反馈、邀请视察等规章制度,加强联络协调和汇报,邀请人大代表参观罗江库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佳境生活垃圾发电、达钢白烟治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运行,收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让人大法律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三是建立绩效评估机制。聘请20名生态环保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把接受和落实民主监督情况作为检验全市环保系统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2018年牵头或配合办理的20件人大代表建议满意率100%,办理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表扬为承办先进单位。2020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其中,牵头办理2件、配合办理8件均已按照办理程序,召开会议、与代表协商、沟通,及时办理,目前,代表们正在反馈办理意见。近期,市人大办交办我局承办的信访投诉件,我局已主动与信访投诉人联系,并同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商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问题解决。
(四)严格依法履职,推动生态环保有序开展。一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一体化平台”管理和使用,将权力清单挂在网上进行公示,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求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形成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机制。二是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程序,完善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注重和落实决策前的充分酝酿、科学论证及依法审查制度,做到监管措施更加到位。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市局26名持有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与政法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深化与公、检、法、司合作,规范涉嫌环境违法和犯罪案件的移送和调查处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履行、能力建设、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全市环保监察执法力度明显加强,特别是2018年,共下达处罚决定书402件、罚款7834.79万元,居全省第三位。2020年截至11月11日,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14件,处罚款2474万元。案件查处数量居全省第二,行政处罚金额居全省第三,配套办法使用居全省第一。
(五)加强廉政建设,推动锻造xx环保铁军。一是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决策意志,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着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各种典型案件通报、警示教育片和读本,以案例剖析方式对机关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有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道德修养和反腐防腐能力,全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显著提升。三是着力环保队伍建设。2018年以来发展正式党员2名,接收预备党员1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每年“七一”前夕表彰本系统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并开展了慰问困难党员等活动,通过“英才计划”引进5名专业人才,调入5名业务骨干,局机关党员队伍和业务队伍进一步优化。
(六)围绕重点任务,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一是狠抓重大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制定环境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把握敏感时间节点,对石油化工、重点流域、涉危涉重企业、垃圾填埋场、尾矿库等风险源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成功举办2018年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填补全省高含硫气体天然气开发硫化氢气体泄漏环境应急处置演练的历史空白,为全省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积累了优秀经验,得到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充分肯定。二是着力脱贫攻坚工作。精选驻村干部5人,其中驻巴桃园村3人、让水坝村1人、高桥沟村1人,全部脱产驻村开展扶贫工作。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一个科室牵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133名党员干部参与结对帮扶,实现贫困户与干部职工结对帮扶两个“全覆盖”,有效推进各项帮扶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持续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饮用水源保护攻坚战、农村环境治理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渠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等八大战役,加强渠江流域内重点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及水质良好流域生态保护,切实维护渠江流域生态安全格局。四是全力争创四川省经济副中心。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决定加快建设四川东出北上综合交通枢纽和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后,全局上下精神振奋,及时动员,按照《xx市争创四川省经济副中心行动方案(2019-2025年)》要求,牵头推进xx市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五是有序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已经印发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三定”方案,7个县(市、区)、xx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均已挂牌,正在调整印制市、县“三定”方案,全市生态环境监察和监测改革工作正在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环保“小马拉大车”现象普遍。尽管我市市级财政投入1290万元,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员队伍建设,开发网格员专用app,为基层网格监管员配齐电脑、相机等基础设备,增强监管能力。但是,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仍然滞后,多地环保部门未新进1人,执法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基层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现象十分突出,急需引进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员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基层“无人干事”局面。
(二)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与面临任务存在差距。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持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三)环保督察反馈个别问题整改进度较慢。按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由于缺乏资金、涉及基本农田等因素掣肘,应于2019前12月底前完成的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渠县-大竹、宣汉-开江两个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按时完成目标任务难度较大。
(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存在差距。投入5300余万元推进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凤凰山人工湖、七里沟等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达钢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但是,由于老城区污水管网规划、城市建设施工等原因,在2020年5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国家住建部黑臭水体专项检查中,初步认定我市万家河入河口为新增黑臭水体,反映黑臭水体整治存在差距,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农村黑臭水体将纳入管控,由于底数不清、分布面广、治理机制不完善、技术支撑力量薄弱等问题,增加了治理难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一个中心”,坚决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围绕服务加快实现“两个定位”、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目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核目标任务这个中心,坚定完成年度指标任务: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率≥77.2%、pm2.5年均浓度<52.2ug/m?的目标;
全市国控断面优良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0%;
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到目前为止,从完成水、土、气等各项约束性指标的进度看,年度目标可望全面完成。
(二)抓实“两项载体”,筑牢环境治理常效基础。一方面,抓实问题整改,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39项、“386+154”件整改任务、第一轮省督反馈493个问题、第二轮省督反馈92个问题、大气强化督查、饮用水源地保护督查、自然保护区督察交办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深化举措巩固整改成果,做到点上问题集中治理、线上问题系统治理、面上问题根本治理。另一方面,打好“八大战役”。扎实开展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等“八大战役”,全面梳理防治核辐射污染,坚决抓好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增强“三种本领”,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一是严格环境监察执法。全面完成环境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提升“12369”信访处理满意率,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日常管理,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任务,加大在线监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让信息化环境监管切实发挥应有作用。二是严把全市环境监测。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区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断面、土壤监管区块等敏感点位监测,确保及时掌握全市大气、水、土壤“健康状况”,为精准治污打下坚实基础。三是严肃党风廉政建设。持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主动公开党务政务事项,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强化全系统文化打造,推动生态环保铁军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评议,既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检验,也是帮助我们推动工作的有效途径,我们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谋划来年工作,创新实干、砥砺奋进,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市实现“两个定位”、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打下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