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关键在县委,落实在基层。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积极当好创先争优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要定好“时间表”。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既要立足长远经常抓,也要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集中抓,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开展。要围绕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两个重大节点,分阶段有重点开展工作,把阶段性与经常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阶段衔接、层次分明、进展有序、整体推进。
要排好“路线图”。真正把创先争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要议事内容,按照中央的部署,结合本地的实际,研究制定创先争优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任务措施,做好定规划、把方向、抓实施的工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提供科学指导,使之把握目标不偏离、掌握标准不降低、规范操作不放松、创新载体不走样。
要念好“紧箍咒”。
把明确责任作为重要的抓手,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抓创先争优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度、交流研讨、明查暗访等不同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在强化乡镇党委责任的同时,专门成立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国有企业、县直机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要用好“风向标”。通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党建专项述职的主要内容,增加考核结果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评定中的话语权,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从而在各级党员干部中形成积极创先争优的良好导向。
要当好“助推器”。党委主要责任人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经常听取有关创先争优工作的汇报,指导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要经常深入一线,摸实情、听真话、求实招,使创建工作各项决策真正建立在对实际情况了解掌握的基础上,做到重要情况及时了解、重大问题及时解决,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要建好“保障线”。牢固树立创先争优工作重在建设的理念,下决心抓好创先争优人员、经费、场地的落实。要建立财政拔款、党费支持的经费保障机制。对困难基层单位的创先争优工作给予倾斜,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投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责任决定成败,重任胜于泰山。”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出实招,重实践,求实效,真正让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