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统计工作是法院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工具,司法统计数据作为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它反映法院执法工作的基础信息,它的准确、可靠程度,是统计分析、统计研究可靠性、准确性的基础,也是整个统计工作质量的基础。司法统计工作是人民法院带有全局性的一项工作,是人民法院和各级领导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基本方法和重要保证。
多年来,在县人民法院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经过辛勤努力与不断创新,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案件管理水平角度出发,努力确保司法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立足于现实,采用手工操作与电脑自动生成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数量科学方法进行统计调查和整理,搜集了大量反映审判实践工作情况的基本数据,多次完成了上级法院下发的各类调研课题,为我区的司法统计工作提供了快捷、准确的数字,更为我院的审判实践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一、做好司法统计工作要始终坚持的四项要求
1、保证信息数据录入准确及时。法院统计工作看似简单,实则内含统计学、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包含很多法律知识。信息数据录入是否准确及时,关系到领导能否及时了解社会治安形势、掌握各类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研究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和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指导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司法统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各部门及司法统计人员要坚守职业道德,高度负责,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无误。司法统计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不断加强政治、法律、文化素养,做到司法统计始终保持准确及时。
2、保证统计工作高质高效。随着法院工作信息量逐渐增多,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手工统计已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需求,因此基层法院要树立现代统计理念,实现统计设备现代化,加快统计速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手工统计的技术性差错。首先,统计部门要配备间容性较好的计算机。其次,选派比较年轻、上进好学、政治素质好的同志来担任司法统计工作,并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向中院、区高院学习计算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3、积极上报历史统计资料。历史统计资料是研究人民法院历史、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宝贵资料,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档案。为使这些资料充分发挥其价值,法院应派专人负责开展历史统计资料的查寻、整理、上报工作。寻找出自有法院统计史以来的历史统计资料,然后进行耐心细致地整理,按上级法院的要求上报。
4、做好司法统计分析和专题分析。由于审判工作领域不断拓宽,新类型案件、新情况不断出现,统计分析的作用也就日益突出。为了给发展的情况提供预测资料、进行对策探讨,基层法院必须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如对经济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房地产案件的发案、审理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以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
二、做好司法统计工作应特别强调的四个方面
1、领导必须重视。虽然统计工作在法院全局中不占显要地位,但院领导并不能因此而忽视司法统计工作,院领导要按照上级要求督促统计工作,并经常强调搞好法院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性、准确性,同时要求统计人员发扬吃苦耐劳、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
在组织人事安排上,尽量配备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较高的同志从事这项工作,并保持法院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以院领导的重视带动中层干部,以庭室领导对各自管理的统计人员高标准、严要求,这对搞好统计工作至关重要。
2、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做好法院统计工作的关键。一是将各业务部门录入时常出现的问题列举出来,以通知或录入细则的形式发给各部门,以提高各部门录入信息的准确性;
二是将各部门的信息录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评中。三是建立严格的通报制度、研究室审核制度、统计资料立卷归档制度。四是建立健全了各种登记、统计制度。为保证统计报表的及时上报,由研究室每月将各庭报表的按时、超时情况作书面通报,对每月司法统计报表不按时按量上报者,扣发庭、室领导和统计人员的奖励,不报者加倍论处,以保障法院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协调配合。一是加强基层法院与上级法院的协调,基层法院是基础,上级法院是指导,二者之间不可脱节。遇到与上级法院对统计分析理解不同的地方,要主动到上级法院学习探讨,协调认定。二是加强研究室与业务庭的协调。如遇到增加新表或统计工作有所变动等情况,研究室与业务庭及时联系。三是加强司法统计员同有关庭室的协调。如司法统计员汇总时,发现有差错及疑问的地方,就及时与有关庭室联系,有关庭室要与司法统计员积极配合,以最快速度查明原因。
4、发扬吃苦精神。做好法院统计工作的唯一捷径是踏踏实实的辛勤劳动,好高鹜远、华而不实的人是无法从事这项工作的,只有具备吃苦耐劳和默默无私奉献精神的无名英雄才能将其胜任。因此,无论选择专职司法统计员还是兼职司法统计员,都要按照上述标准选择。只有发扬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才能做好司法统计工作,才能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向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报送司法统计报表和有关数据,为反映审判情况、总结审判经验、分析社情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指导审判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