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责任牢记于心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监督的制度是靠不住的,没有监督的治理不会有善治。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并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制度,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为反腐败专门机构,要站在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自己所承担的重要政治责任。作为基层组织的纪检部门,同样承担着应有的政治责任,这份责任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准确理解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在关系,找准定位、提高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之中,融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中,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有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发挥监督保障执行
监督保障执行,重在督促制度执行,保证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巩固;促进完善发展,重在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制度规定日益健全、不断发展,促进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不是抽象的、空泛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结合纪委办公室的职责定位,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就是要紧扣运控中心的治理开展监督检查,使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在中心能够充分发挥、治理优势得到充分彰显。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充分彰显。
确保促进完善发展
结合今年的整体工作安排,纪委办公室将在中心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续完善“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实践好“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促进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断增强,确保监督融入“安全、正常、效益、服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实现中心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