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提高阳光收入,强化绩效考核正向激励,相关补助津贴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这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的全国首个…小编为您整理了《抗击新冠疫情阻击战党员心得体会》,供您学习参考使用。
抗击新冠疫情阻击战党员心得体会1
“要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提高阳光收入,强化绩效考核正向激励,相关补助津贴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这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的全国首个《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的决议》提出的要求。(3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医者仁心,医务人员所从事的职业,是天底下最崇高的职业之一。他们用奉献书写职业的荣光,用付出诠释职业的价值。在此次冠状病毒防控阻止战中,正是无数医护人员披甲出征,冒着被病毒感染的危险始终奋斗在一线,成了这场全民抗疫阻击战中最美的风景线,最令人感动的“逆行者”。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危难之处显身手。越是艰难越向前,经历了大疫大难考验的医疗队伍,彰显整个群体的崇高品质,无以替代的职业贡献。他们理应获得足够的尊重,也应受到制度性善待。让这些冲锋在一线的逆行者,承担着救死扶伤责任的卫士们,拥有崇高的社会地位、优越的职业待遇和优良的从业环境,既是充分肯定的需要,又是大力激励的措施,更是不断弘扬的选择。
爱默生说,只要生命还可珍贵,医生这个职业就永远倍受崇拜。让医生受到崇拜,就必须改善他们的职业状况,让这些“文明世界的精华”,不但“门前病人多”,还应有与他们付出相对等的回报。最简单的来说,就是要通过尊医重卫的制度设计,让医生们有更高的劳动收入和报酬,拥有基于职业贡献的社会尊重,能够让他们安心、安全、安定的工作,免于被伤害的恐惧。同时,也通过打开职业培训、交流使用、职称评定等上升通道,让医生成为令人羡慕而向往的职业。
在很多国家,医生、医师助理乃至护士、药剂师的收入都处在领先水平,而且绝大多数医疗行业从业人员都有着强烈的职业自豪感,社会地位极高,这与他们的国内同行构成了明显差距。这种差距在于,国内的医疗行业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相对并不高,但每天承担着极为繁重的工作任务,加之紧张的医患关系增加了职业风险,导致医生职业的吸引力不断下降,人才流失的现象也比较严重。
近段时间,各地对驰援武汉的医务工作开展了各种高规格的接送,一些地方将援助医疗队中的编外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还出台了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等多方面的关爱措施,包括为“医务烈士”子女高考加分,让这些最美逆行人因关爱而得到了关注,也极大的激励医务人员地激情与豪情。但小众化代替不了整体性,个体化代表不了群体性,就现实层面而言,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还需要强而有力的制度保障。
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具有地方最高立法权。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尊师重卫决议”,具有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实现制度性构建的重要意义,也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善医务人员从业待遇和职业环境,从而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从形式上,决议既是倡导,更是要求和督促,为真正提供正向激励提供了法律遵循,为进一步改善职业待遇和从业环境提供了法治路径。比如该《决议》要求,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招聘时,可简化招聘程序,优先招(聘)用。此种指引性要求,与一些地方的做法不谋而合。
诚如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黄爱民认为,《决议》明确了要深化医教协同改革,并且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熟经验和制度创新上升为法规,全面建立健全符合医学规律和特点的医务人员培养制度。作为全国首个尊医重卫决议,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为护航医卫提供保障,其前景令人期待。
抗击新冠疫情阻击战党员心得体会2
抗击新冠疫情阻击战党员心得体会3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简称《指引》,对不同人群预防新冠肺炎口罩选择与使用做出规范指导。《指引》提出,普通公众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等场所,建议不戴口罩。(3月19日《北京青年报》)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出门戴口罩”成了广大市民的一种“习惯”和“自觉”。科学戴口罩,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既有利于保护个人,又有益于公众健康。可以说,在此次的疫情防控期间,“口罩”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和功劳。
眼下,随着疫情形势持续“向好”,各地许多地方的商场、景区、饭馆等公共场所也随之陆续开门迎客,许多人又像平常一样开心逛商场、开心游景点、开心聚餐。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指引》,提出普通公众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等场所,建议不戴口罩。这无疑让很多公众知晓“什么地方可以不戴口罩”。
但与此同时,一些公众却“曲解”了《指引》的内容和意思。《指引》一经发布,许多人顿时“松了一口气”,觉得终于“可以不戴口罩”了。于是,有的人逛商场也好,游景点也罢,甚至在饭馆里聚餐,竟然纷纷开始“脱口罩”。殊不知,《指引》“建议不戴口罩”并不等于“可以不戴口罩”。
此次“指引”中所提出的“建议不戴口罩”,其实是有明确范畴的,即普通公众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等场所,并非任何场所都“可以不戴口罩”。可见,“建议不戴口罩”不能与“可以不戴口罩”混为一谈,更不能把“可以不戴口罩”付诸于行动。
虽然目前各地疫情已经“好转”,但疫情形势并不容乐观。尤其是近段时间以来,境外入返人员输入确诊病例的增多,无疑给疫情防控增添了不少的风险。在此大背景下,如果把“建议不戴口罩”误认为“可以不戴口罩”,就极易“出大事”,轻则不小心“被感染”,重则导致疫情“反弹”,之前花大力气换来的“向好”态势功亏一篑,前功尽弃。
因此,笔者以为,在疫情还没有完全、彻底结束之前,“出门戴口罩”依然还是“必须的”,尤其是在商场、景区、饭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更应把“戴口罩”当成不可或缺的自觉行动。如果认为疫情已好转,口罩可以不戴,那万一被感染,岂不追悔莫及?
“疫情没结束,口罩莫乱脱。”但愿每一位市民在疫情没有结束期间,依然要慎重对待“戴口罩”,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等场所“可以不戴口罩”,但在商场、景区、饭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还应“自觉戴口罩”,切莫心存侥幸心理,更不要出现麻痹和松懈思想,而急着“脱口罩”。否则,一旦因急于“脱口罩”而感染病毒,再想到“戴口罩”可就来不及了。
抗击新冠疫情阻击战党员心得体会4
“凝聚你我力量。”2020年这个消费维权主题很给力,有三大涵义: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协平台型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
315消费者权益日,以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为宗旨,每到此时,维权打假更成为社会热门话题,每年央视315晚会所曝光的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令人触目惊心,也让人深深思考,究竟怎样才能彻底消灭消费侵权问题,才能让央视315晚会变成消费者快乐的享受,而非悲愤的时光?联想到当前这场战疫情,其实,屡打不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就是存系在社会消费中的“病毒”,就如新冠肺炎病毒一样“凶狠”“狡诈”。但我们看到,新冠病毒尽管在世界正蔓延,但在我国一场人民战争中却已经被紧紧锁死,彻底消灭之胜利在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病毒”,与生物界的病毒是何等相似啊!我们有着战胜SARS的经验,战胜新冠肺炎更显示出磅礴的力量,何不能借鉴战疫的方法打一场消灭侵害消费者权益“病毒”的大战?完全可以!
一是打好“人民战争”。关键是要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维权合力。虽然,“人人都是王海”这句口号在社会上一度叫得很响,但维权难的问题,让一些消费者不能不退却,不能不忍气吞声,问题就在于维权合力不够。所以,必须发挥消协社会组织平台作用,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消费者、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让“人民战争”有力量支撑。
二是打好“阻击战”。战胜新冠肺炎,“阻击战”颇显成就,特别是重要场所和道路口设卡、社区严守阵地,经验值得借鉴,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打假中,就是要创新维权机制、全面履行职责。在全社会倡导和坚持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理念,继续推进新《消法》的贯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商品、服务法律法规和标准,要发挥社会机制的力量来遏制侵权问题和假冒伪劣盛行问题,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防死守,决不让侵权问题肆意横行。
三是打好“宣传战”。这次战疫情,宣传的功劳不可没。科学防疫,天天的疫情信息发布及广泛的科学防疫知识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掌握了疫情、防疫病毒的知识办法,所以大家能够从容对待疫情、正视病毒侵害,做到听从指挥,同心协力。在消费维权方面也是如此,一方面要坚决打击侵权问题,另一方面还是要“预防”为主,如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莫掉入消费陷阱。当然,宣传工作一定要到位,特别要注重更多消费教育资源向老年消费者、农村消费者和未成年人倾斜,不断提升各类消费者群体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总之,消费维权任重道远,绝不是靠一个315维权日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我们必须拿出战疫的精神来维权打假,这对“稳市场”、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都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