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优化党员结构,充分发挥党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守发展党员的程序,遵循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和“四化”标准,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切实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
二、发展目标
年是我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村的关键时期,实现“三个文明”建设跨越式发展,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广大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我村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真正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在党员发展上,要做到“广”、“高”。“广”,即发展党员的面广,要广泛培养、发展党员,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高”,即发展党员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把文化水平高、思想觉悟高、懂科技、善管理的人才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优化党员结构。年计划发展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保持5-7名,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严格按照“三个50%”的要求,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主要任务
1、把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党支部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支委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贯穿于整个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高度重视发展新党员,尤其是要在农村生产第一线发展文化高的青年、妇女入党,充分发挥村级业余党校的阵地作用,定期开展性教育培训,着重解决党的力量较薄弱的村民组发展新党员和建立党小组的问题,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力度。
3、加强支部建设。党支部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等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因此,要建强支部,加大党员的发展力度。
4、加大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力度,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意识教育,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培训、教育力度,不断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5、加强对要求入党先进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他们参加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会议,不断增强他们对党的认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6、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定向帮助和培养,严格考察,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为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我镇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湘东区委组织部〈关于下发20xx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发展数量和要求
1、按照区委组织部发展党员计划,全镇20xx年发展党员计划25名(详见附表)。
2、突出抓好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民工群体、高校中青年教师、生产工作一线工人等领域或群体的党员发展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各党总支(支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永远兴旺发达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员发展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分布和内在结构。首先继续加大在农村、企业生产一线、教学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把发展党员工作与加强村组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培养重点是村委会班子中的非党成员、科技致富带头人、村组后备干部、优秀返乡青年和农村妇女。其次,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认真总结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努力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党组织的覆盖面。
3、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在严格落实“三述三评三票决”发展党员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实行全程记实,加强全程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4、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各党总支(支部)要摸清入党积极分子底数,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台帐,详尽地登记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坚持做到不在库人员不能入党。
5、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党委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将上报区委组织部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委组织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事,严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组织工作、党员工作、群众工作,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党员发展工作一定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年内发展1至2名新党员(具体数量根据县组织部定额),培养1至2名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率100%。
三、工作措施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必须从确保党和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将发展先进积极分子入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规划,抓好落实。
(一)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
要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吸纳、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途径与方法,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优化入党积极分子结构。要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责任制,通过理论培训,实践锻炼等形式,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为发展党员工作打好基础。
(二)进一步加大发展优秀青年入党的工作力度。
要认真研究解决发展优秀青年入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坚持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积极分子的“推优”工作,不断增强“推优”工作的活力和效果,使“推优”工作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
(三)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在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工作。
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引导工作,把女同志和少数民族群众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及时把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四)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要根据《党章》规定,全面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发展党员25步工作程序,要把确保新党员质量放在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位。要在完善原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建立健全有利于确保新党员质量的新制度。要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公示制,对在公示期间出现的违规违纪等问题,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发展;推行发展对象党的基本知识考试制度,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测试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吸收入党;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由于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给予相应组织处置或党纪处分;要继续落实发展党员工作“一票决制”,在确定年初计划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过程中,实行无记名投票;要重视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来信来访,对不符合党员条件,弄虚作假、突击发展的将严肃查处。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五)坚持发展党员情况检查通报制度,促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督查指导。一查源头,看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数量足、质量高、结构合理;二查台帐,看《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资料填写是否正确、齐全,培养与发展时间是否衔接;三查记录,看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对新发展党员的评价是否符合党员标准,支部决议是否通过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形成;看是否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是否认真及时讨论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要继续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目标,列入党委对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并完善责任制,对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督查,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局发展党员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全面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覆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是抓好源头,夯实基础。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吸收更多优秀的、高素质的青年加入到党组织中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