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1周年,为了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切感受71年来我国建设发展的巨大变化,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年的理想信念、青春风采和积极奋进的精神风貌,现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庆祝新中国成立71周年”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具体比赛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祖国共奋进”
二、活动对象
我院全体学生
三、比赛时间、地点
初赛:由专业系自行选拔,每个节目时间控制在3-8分钟,选出3组选手在11月22日前推选至院团委。
决赛:11月27日
地点:待定
活动要求:
1、围绕主题、突出特色。围绕主题,题目自拟,脱稿演讲。要结合学生自身实际和专业特点,要通过活动引导学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热爱学校、热爱专业、刻苦学习的动力,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2、认真组织、加强引导。各专业系要把此次演讲活动作为加强学生爱国、爱校教育、勤学技能的重要契机,认真组织和引导学生,确保本次演讲活动热烈、有序、优质
五、比赛要求
1. 主题鲜明、内容生动、表达完整,积极健康,以及给社会、国家、民族、校园带来的无限精神动力。
2.一律使用普通话,仪态自然大方,着装规范; 3.参赛者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积极参与; 4.比赛者请提前十五分钟到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六、比赛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40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40分。要求脱稿演讲,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激情昂扬。讲究演讲技巧,动作恰当。
3、形象风度:10分。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上下场致意,答谢。
4、综合印象:10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