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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在岗事项通办 “全岗通”服务暖民心

  • 其它
  • 2019-03-28 00:06:45


  “一人在岗事项通办”,打破了传统岗位职责的限制,要求社区干部及时快捷处理基层事务。也就是说,即便是岗位上只有一个人,有前来办事的群众也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脱。

  针对办事难 跑趟多等群众反映的问题,四川都江堰近年来探索推行社区干部“全岗通”工作法,打破传统岗位职责限制,要求社区干部及时快捷处理基层事务,实现“一人在岗事项通办”。“全岗通”提升了乡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组织力,提升了基层干部服务群众能力,也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一人在岗事项通办”,打破了传统岗位职责的限制,要求社区干部及时快捷处理基层事务。也就是说,即便是岗位上只有一个人,有前来办事的群众也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脱。

  大家都知道,在一个单位里是有岗位职责划分的,岗位职责这种方式原本没有问题,能够实现精准化服务,也能够厘清职责,属于谁的职权范围,就由谁来承担相应的工作。但是,在具体办事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尴尬的问题。

  比如原本有人在岗,可是由于前来办事的群众所需要办理的业务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就理直气壮地“不予理睬”,甚至不耐烦:这不是我的办理范围,我对这个业务不熟悉。即便是会办理这项业务,也会因为“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而不愿意“多管闲事”,各扫门前雪成了一种潜规则。

  在一个办事大厅里,某个窗口工作人员可能因为有其他事暂时离开,这个时候恰恰来了办事的群众,而其他在岗人员则因为不是自己的职责,不愿意帮助办理,办事群众只能苦苦等候。从情理上来说“不办理自己职责之外的业务”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需要考虑办事群众的感受,即便不是故意推诿,群众也会感到遭遇了“脸难看”。

  推行“一人在岗事项通办”,就是要求只要有人在岗,就要为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好服务,这样会极大方便群众,也有助于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当然,推行“一人在岗事项通办”,就需要打造工作上的“多面手”,锻造“全能性”服务队伍,让工作人员提高技能,既能办理“这项业务”,也能办理“那项业务”,而不是“收费的”只会收费,“开票的”只会开票,“接受咨询”的只会讲解政策而不会办业务。

  时代在前行,百姓的诉求也越来越多,我们可以把“一人在岗事项通办”的模式适当拓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让“不归我管”的推诿扯皮再也没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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