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党委、纪委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上采取了不少措施,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权力,如何确保这些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是党内监督应当解决好的核心问题,也是长期以来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有人曾形象地归纳为四句话:上级监督下级“雾里看花”,同级监督同级“望而却步”,下级监督上级“纸上谈兵”,群众监督干部“水中望月”。要改变当前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不足,只有找准存在问题,才能切实履行监督的职责。
一、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工作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有些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群众监督是“找茬”,思想上消极抵触。另一方面“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依然存在。监督主体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群众普遍反映,单位的主要领导集人权、财权、物权于一身,权力太大了”。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所以“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二是党内监督不力;党内监督不力的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构不成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同志反映,从当领导到免职,组织只谈过两次话,一次是任职,一次是免职。“有话无处说,有苦无处诉”,从而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
三是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组织部是办喜事的,纪委是办丧事的”,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企业合规管理是指企业遵照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和员工集体意愿制定的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我们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习总书记多次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法治,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企业的鲜明特征。
企业肩负着社会责任,守法是企业经营不可触碰的红线,合规是企业经营管理必须坚守的底线。要加快建立依法治企体系,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强化依法合规管理。
当前形势下,想让合规管理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引入监督机制。监督,即对合规管理运行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合规管理好比是网,监督监察就是纲,只有纲举才能目张。
一、宣传有力,让合规管理监督落地生根
加强合规管理监督,宣传工作至关重要。这让我想起了播种机、宣传站。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如何身体力行的播合规管理的种,如何行之有效的发挥监督宣传的意义,让合规管理监督落地生根,将成为该项工作成败的关键。
二、领导率先垂范。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领导在合规管理监督工作中无疑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领导是树根,根植于企业这片沃土下,领导的一言一行就是最关键的宣传,同时也左右着身边人和广大员工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实际工作中,领导不仅要对企业合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更要在工作中自觉践行,慎微慎独。在大庆油田开发建设初期,就有“队伍好不好,关键看领导;班子强不强,就看前两名”的说法。可见领导的所作所为都在群众的眼中、心里。在合规管理监督上,领导不仅要自身做好表率、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同时也要对身边人做好管理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