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讲政治讲规矩支书党课讲稿
同志们:
2020年是村社组织换届之年,其成效事关“十三五”圆满收官,事关“十四五”顺利开局。全面高质量推行“一肩挑”、任期三年变五年,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等特点,使得换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和巨大挑战。“风俗既正,中人以下,皆自勉以为善;风俗一败,中人以上,皆自弃而为恶。”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唯有扎牢纪律的“紧箍咒”,上下齐心拧成“一股绳”,才能真正营造公开透明、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氛围,才能巩固基层堡垒、选配“村社铁军”。
守住“高压线”,以“奉法者强则国强”的观念落实纪律。“守法而无为”,不做违法逾矩的行为。换届工作的顺利推进,既离不开法规的实施与执行,也离不开程序的完善与规范。各级党委、部门及各位参与人员需勠力同心共促工作,凝心聚力共谋新篇。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牢固大局意识、阵地意识,坚持组织原则,严守纪律底线;另一方面,要循序渐进按程序办事,把整体统筹和具体落实有机融合,把当前工作和后续任务相互联结,把控工作节奏,加强团结协作,进而确保换届“零失误”“零差错”。“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是开展高质量筑基行动、变革基层治理体系的“指挥棒”。
筑牢“防火墙”,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信念严格问责。问责的大棒一旦高高举起,就必须稳、准、狠,既不能“一人生病、大家吃药”,挫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不能“大家生病,无人吃药”,搞所谓“特殊化”“下不为例”“情有可原”和“变相处理”。在村社换届过程中,各级党委、部门及各位参与人员要切实遵守“十严禁”“十不准”及公职人员“十条禁令”的纪律要求,坚决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特别要持续加大对拉票贿选、破坏选举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用好问责这把“杀手锏”。此外,问责还应避免情绪化、随意化,避免畸轻畸重、看人下菜碟的错误思想,而应硬起腰杆、板起脸来,既追究结果,又追究过程,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把板子打到具体责任人身上,让约束机制成为各主体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常鸣“警醒钟”,以“先禁其身而后人”的觉悟加强自律。东汉荀悦在《申鉴·政体》有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意思善于用禁令治理社会的人,首先会按禁令要求自己。为了让群众深刻认识到换届纪律的严肃性,各级党委、部门及各位参与人员理应通过自主学习与培训教育的形式,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正确认识村社换届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其中的重点难点,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和示范表率作用。同时,要善于发现并反思当前换届工作中存在的“中梗阻”,如村级班子老龄化严重、个别村干部只图个人私利、两委班子的战斗力与凝聚力不够强等问题。全体干部只有在吃透文件精神、学以致用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将理论指导并应用于换届选举工作之中,才能确切理解且领悟“正人先正己”的“善禁”之要。
以上体会与感受先愿与大家共勉,今天就与大家学习到这里,下次党课再与家分享。
党员干部讲政治讲规矩支书党课讲稿
同志们:
村社“两委”换届选举是群众“家门口”的政治生活现场直播,换届纪律严不严、换届风气好不好,直接反映出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直接关系到党在群众当中的形象。搞好这场“直播”,必须划好换届纪律“硬杠杠”,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换届好氛围。
坚持说深说透,宣传引导在先。村社换届需要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参与,做好宣传教育至关重要。对党员和群众,重在把政策宣传透彻,通过书面材料“宣”、广播电视“讲”、报纸新闻“报”、微信网络“推”等形式,有组织地宣传换届新政策、发展新成就、基层新变化,凝聚人心、增进团结、振奋精神,激发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热情。对村社干部和候选人员,做好谈心谈话,讲清楚换届政策、制度要求和事业需要,引导他们正确面对“进退留转”,顾全大局、服从大局,自觉与组织保持一致,上下同心,努力营造心齐气顺、和谐稳定的换届好生态。
坚持抓早抓小,摸排预防在先。村社是一个“熟人社会”,利益纠葛、派系之争、认识误区错综复杂,给换届带来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必须增强底线思维,在思想上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各种困难估计足,把各种矛盾梳理透,把各种隐患排查清,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及时掌握各种情况。要在“抓早”上备足功课,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可能发生的问题,谋划好应对的应急预案,修配好解决问题的“钥匙”,心中有底、应对有方、处置有力。还要在“抓小”上下足功夫,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早发现、早关注、早化解”的原则,第一时间报告、处置,既要维护党员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法律法规的公正威严,坚决防止问题由小变大、发酵蔓延。
坚持从快从严,警示惩处在先。村社换届换出好生态,必须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挺在前。要严肃纪律教育,以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乡街、村社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换届工作人员等学习换届纪律“十严禁”,签订责任书、承诺书,明底线、知红线、不越线。要严格法定程序,该有的程序、该走的步骤、该执行的制度,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错,确保换届规范周密、不出偏差。要严明纪律执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果断出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正气充盈、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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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讲政治讲规矩支书党课讲稿
同志们:
《淮南子》有言,“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规矩”二字笔画不多,但在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组工干部违法乱纪,把党和国家的“规矩”“束之高阁”的现象却仍然时有发生。可见对部分组工干部而言,让他们时时刻刻做到把法治的“规矩”遵奉为人生戒律,努力把“规矩”真正写在心里,并非是一件易事。而要想避免规矩被“束之高阁”,让“规矩”成为每一名组工干部心中的“戒律”,也并不是难如登天。
让“规矩”成为“戒律”,当有“规矩”意识。纪律和规矩,在有的人看来是一种约束和限制,但法律谚语有言:“自由只服从法律。”意思是:“只有严格遵纪守规的人,才能享受工作的自由、生活的自由、做人的自由。”要让“规矩”成为组工干部心中的“戒律”,必须要进一步提高组工干部的思想认识,为其树立起科学辩证的纪律观、自由观和正确的“规矩”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纪律和自由是相对的、统一的,使其真正能够明白到只有严格执行、自觉遵守纪律和规矩,才能拥有个人的自由;而违反了纪律规定,破坏了规矩,就会受到处罚,没有个人的自由。
让“规矩”成为“戒律”,当使“规矩”化内于心。要把“规矩”化内于心,就必须要有一定的法治思维,知道哪些“规矩”该守,哪些“规矩”不能守,否则“守规矩”就失去了方向性。组织部门当采取集中学习、听取辅导报告、鼓励自学等方式,组织组工干部学习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知识,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与组织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其熟练掌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等社会法治知识,把法治意识融入组工干部的身心,使其内化为组工干部的法治思维。
让“规矩”成为“戒律”,当使“规矩”化外于形。“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要让“规矩”成为组工干部心中的“戒律”就需要时刻把组工干部置身于纪律和规矩之下。组织部门工作中要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组工干部的日常管理当中,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依纪依法办事。组工干部在生活中,要时刻充满对法律的敬畏和敬重,自觉尊重、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树立法律神圣的尊严和威信,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以身作则为全社会树立榜样,让“规矩”真正成为自己心中的“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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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讲政治讲规矩支书党课讲稿
同志们:
前不久回老家看到这样一幕,开渡船的堂伯父,硬要退回村里已出嫁妇人的过渡钱,并解释说,“村里一直有规矩,过了正月出嫁女不用交渡钱,今天刚好二月初一”。尽管村里对收渡钱未出台明文规定,也没任何监督机制。然像堂伯父一样的一代代的船工,秉承“本村出嫁女只需正月付渡钱”的传统,让这条约定俗成的规矩传承至今。令笔者不得不佩服于风俗的魅力,更折服于“堂伯父”们的觉悟。
何谓觉悟?笔者认为是无人处、私底下、独处时依然拾取本性、焕发本色,保持对规矩和纪律的敬畏。如《竹坡诗话》讲述,一李姓官员,正在烛灯下办理政务,仆人送来家书。他立即吹灭公家蜡烛,命人点燃自家蜡烛。“公烛无私光”看似呆板守旧,却是觉悟最好的诠释,内心深处刻印一根公私分明的线,“不越雷池一步”,孕育两袖清风。因此,党员干部也须养成讲规矩的觉悟,时刻拿好党规国法“戒尺”丈量言行,为思想操守修枝打杈,确保履职用权公道正派。
觉悟旨在自律。自律不是与生俱来的禀赋,而是善于锤炼的凝结。周恩来在45岁生日那天,为明心立志,在办公室写下《我的修养要则》。其中“第六条”提到,“过集体生活,注意调研,遵守纪律”。观照其一生为政生涯可知,正源于对严以律己的坚守,才能屹立起共产党人不朽的精神丰碑。公开场合、群众面前,监督无处不在,往往能做到独善其身。然“八小时外”、私人空间,留下监督“旮旯”,压实规矩执行标准、厘定纪律框架红线,就得靠自律激发觉悟、唤醒理性、笃定行止。
觉悟贵在自警。俗话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警钟长鸣才能战战兢兢,敲敲打打方可如履薄冰。史书记载,清代叶存仁离任之际,下属为其践行,特意择夜间用小船运来金银珠宝。叶存仁坚不接纳,并写下一首诗回赠,“月白风清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以“畏己知”来“摆自己一道”,从而醒醒自己、惕惕自我,作出正确抉择。党员干部拒腐蚀、永不沾、葆本色,也需运用“畏己知”的自警法。面对围猎诱惑和“糖衣炮弹”,不停扣问“另一个自己”,能不能伸手?会不会被捉?
觉悟重在自戒。南宋郑思肖在《自戒》一文中如此说道,“有行之人,纲纪森然,动皆法度,不敢一豪越理犯分,恣其所行,虽贫乏不以为不足,无故与之犹不受,狂妄谋乎”。能自戒、有品行的人,不会践踏非法禁区,更不会无故接受无功之禄。“权力是把双刃剑”,方向对则为民谋福、靶向错则为己谋私。党员干部涵养自戒,就是把稳用权的锚舵、安守制度的笼子,知对错、明是非、辨真伪,不会偏离权为民用的航线,更不会游弋在规矩纪律的笼子外围。
觉悟赢在自尊。“自尊心是一个人灵魂中的伟大杠杠”,自尊是一种崇高人格,能激发人追逐正确价值观、人生观。《元史·许衡传》云,酷暑时,许衡与众人经过一颗梨树下,众人争相摘梨子吃,唯有许衡淡定坐在树下。有人问他为何不摘,回答说,“不是自己的却去占有,不可以”。又有人说,“世道乱了,这颗梨树没有主人”。许衡反驳道,“梨树无主,我心有主”。许衡的自尊蕴藏于对道德操守的执着。于党员干部而言,自尊是对信念信仰的坚定、对初心使命的不渝,如此秉持老实作风、践行党性理念。
哲人说,“有些底线是必须要坚守的,在原则那里,你失守的越多,人生就沦陷的越多”。党员干部葆有自律、自警、自戒、自尊,让讲规矩成为一种觉悟,那么廉洁堤坝一定不会失守,在原则和底线的“城堡”里,激荡清清爽爽、绿色生态的风气,久久为功、锐意坚挺走好忠诚干净担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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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讲政治讲规矩支书党课讲稿
同志们: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但对于我们街道的党员干部来说,每周的党员活动日都是党建‘3.15’。”近期以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狮子楼街道党工委通过党建引领,提前谋划,紧抓党员干部管理,在1054名党员的“心田”里树立了“讲规矩、学纪律、强作风”的新景象。
村里乱不乱,纪委来当“评分员”
“今天我们来就是为了对村里的账目、惠民政策、低保办理等方面进行督查,也请各位配合我们的工作”,3月14日一大早,狮子楼街道纪工委书记周长勇就拿着督查表,带着两位纪检委员下了村。通过纪工委自查、街道联合交叉检查等方式,该街道通过作风效能、困难群众帮扶、民生实事工程等开展正风肃纪检查,让纪委督查始终挺在最前列、形成常态化。“最近这两年,明显感觉村里的账目明白了,低保啥的也更有实事儿和真事儿了”,刚在银行里核实了本季度低保金的刘灿明村民杜大爷这样说。
风气正不正,“红红脸来看看病”
“下面为大家播放一段名为‘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办干部受贿’的视频,也是我们这次党员警示教育课的内容”,在近期的街道机关党员集中学习中,大屏幕上播放了一男子在办公室内多次收受疑似装有现金的牛皮纸袋、现金等的画面。“这也是为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敲响了心中的警钟”,纪检委员郭莹莹说。为提升廉政教育水平,该街道纪工委还通过签责任状、表态发言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干部责任和担当意识。截止到目前,街道已开展专题廉政教育课8场1645人次。
慵懒散疲拖,主题“闹铃”提个醒
某村支部委员无故不参加党支部安排的“村两委”成员集中服务群众活动,在党员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在街道纪工委的办公桌上,一份新出炉的处理决定分外醒目。为了增强党员干部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该街道通过分层分类教育,针对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等不同对象设定主题,突出廉洁从政、防范廉政风险和队伍纯洁性,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规矩讲清楚,每天都是“3.15”
“3.15是什么?是消费者维权日,更能看看我们党员队伍里有没有‘两面人’,有没有‘贪腐坏分子’”,在本周的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顺发社区党委书记李辉这样说。为了让今年的“党建3.15”更加深入人心,街道积极构建从班子到部门、从部门到个人、从机关到社区和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立体化责任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制订街道“小微权力”清单,运用流程图形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有一块‘责任田’,种好了就是‘良心买卖’,种坏了会有纪工委来‘杀虫治病’”,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广友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上,以崭新的精神状态、立做立行的工作作风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标准,抓实做细街道各项工作。”
2021年加强党性修养教育心得感受
为政之要,贵在用人。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吸收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着力解决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时代选人用人新要求、立下新规矩,为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基本遵循。
新时代选人用人要贯彻新思想。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如何管人”作出重要部署,提出许多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做好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条主线,体现到干部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在基本原则中增加“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在基本条件中增加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等内容;在突出政治标准方面,提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这些《条例》中新增的内容,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做到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具有重要意义,为新时代选准用好干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了根本保证。
新时代选人用人要运用新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在从严选拔和管理监督干部方面出台系列举措、迈出重要步伐、取得显著成效。做好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要充分吸收和借鉴这些年来最新的经验。这次新修订的《条例》,一方面,认真吸收了干部工作的制度成果,与改进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完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等文件相衔接,充分体现了干部政策制度的延续性、权威性、规范性、严肃性。另一方面,充分借鉴干部工作的实践成果。比如在民主推荐干部的环节,把近年来探索“先进行谈话调研、听取意见,提出参考名单后,再进行会议推荐”的做法加以制度化,坚持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结合起来,不搞“大会海推”“划票打勾”的模式,而是采取“面对面”调研谈话的方式推荐,有利于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和实效,使党管干部原则得到更好坚持和落实。可以说,近几年来干部工作进行的有益探索、积累的丰富经验,干部政策的新变化、新调整,为新修订《条例》提供了扎实沃土和源头活水。
新时代选人用人要解决新问题。应该看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改进。做好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基层探索、大力实践的同时,加强顶层设计、进行高位推动。这次新修订的《条例》,注重奔着问题去、迎着问题上、朝着问题改,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富有实效性。为了破解识人不准不全、用人急用现找的问题,《条例》在动议之前,增加分析研判的要求,提出“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根据日常了解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这样有利于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重视研究不同意见,认真进行分析,为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为防止简单以分数、票数取人,《条例》把公开选拔和竞争性上岗的定位进行调整,由单独一章改写为一条,提出“应当结合岗位特点,坚持组织把关,突出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为识别“两面人”、防止“带病提拔”,《条例》增加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在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的措施,明确写入“凡提四必”的要求,并要求将有关情况的结论写入考察材料。针对一些年轻干部存在“混基层”的思想,《条例》增写“坚决防止‘镀金’思想和短期行为”,意在让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在吃劲岗位上得到充分历练,经过必要的台阶扎实培养,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墩得实”,防止出现拔苗助长的现象。这些新增加的内容,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破解干部工作的新问题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操作性。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彰显思想光芒,体现时代脉动,烙下实践印记,必将开启新时代吏治新局面,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选好人用对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