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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旅局群众文化活动调研报告

一、群众文化活动主要情况

1.数量和群体

有学校主办的合唱团队3支,其中教师合唱团1支60人,学生合唱团2支90人,群众自发组织的合唱队2支90人,总计240余人;广场舞团队均为群众自发组织,全县522个行政村每村都有广场舞队伍,城区内常年在广场、公园开展活动的队伍约80余支,全县广场舞队伍总计620余支,参与人数约1.2万人,参与群体多为中老年女性,年龄结构偏大。

2.类型和曲目

受群众喜爱的主要广场舞类型有曳步舞、健身秧歌、健身操、腰鼓、交谊舞等舞种,曲目以流行、民族歌曲为主,包括《最炫民族风》《套马杆》《小苹果》《站在草原望北京》等;群众合唱曲目以红色、正能量歌曲为主,主要有《保卫黄河》《我和我的祖国》《团结就是力量》《我们走在大路上》等。

3.参与渠道

群众了解和参与文化活动的主要途径,既有通过熟人或微信朋友圈了解,也有一部分受到公园、广场集体活动的带动,自发参与到其中。另外,随着社交媒体和短视频应用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群众利用快手、抖音短视频或直播平台等渠道学习和参与文化活动。

4.年均消费

群众用于参加广场舞、合唱等活动的年均消费额大约在500元左右。

5.支持机制

每年举办“千人共跳广场舞”暨广场舞大赛,到2019年已连续举办6届,活动前,聘请专业老师对所有参赛队伍进行培训。逐步建立了政府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模式,成为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除群众自发组织的活动外,每年由政府组织,以全民健身日、消夏文艺晚会等活动为载体举办广场舞、合唱展演;文化馆每年开展“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到全县农村对村文艺骨干进行广场舞培训并发放广场舞服装,目前为止,基本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

二、群众文化活动重点需求

6.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隐患。广场既是广场舞爱好者的运动场所,也是市民散步休闲的去处,同时又是儿童的玩耍场所,但广场空间有限,不同人群之间难免发生磕碰,重则引起伤害事件;参与广场舞的人群缺乏规范性指导,持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人员数量不足,基本都是通过观看视频自学或是跟着其他人学习舞蹈,缺乏专业知识,甚至引起身体受伤。二是噪音扰民。来自广场舞的噪音干扰了他人的生活已是不争的事实,据了解,广场舞的平均音量高达75分贝,严重超出了我国社区噪音污染不得超过50分贝的标准。

7.场地类型

建有公共文化馆、影剧院、全民健身中心等综合性群众文化活动场地设施;城区有综合性广场、公园等群众文化活动场地8处,小区广场、临街空闲场地等活动场所30余处;全县16个乡镇均建有综合文化站,522个行政村文化活动广场也实现了全覆盖,为群众就近参与活动提供了保障,基本形成了15分钟活动圈。

8.意见和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政府职能。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提高对广场舞这一广场文化活动项目的重视程度,认真履行政府职能,推进广场舞健康发展。文化部门作为指导单位,要加强对广场舞类型、特征等研究,积极做好引导。体育部门要将广场舞作为群众健身性体育项目纳入整体工作规划,大力加以扶持。规划部门要在新建社区、住宅集中区留有空间,为广场舞提供场地。建设部门要搞好绿化和场地建设,搭建好舞台,创造美好环境。

二是大力支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要在场地上给予支持,整合、利用各种有利资源,加大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力度,特别是教育系统场地的开放,使老百姓“舞有所场”。同时注重培训广场舞骨干分子,努力建设一支广场舞优秀舞手队伍,使其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要在财力和物资上给予帮助,投入资金修建和改进广场舞场地,扩大绿化面,完善照明设施,配备音响、录音机、扩音器等放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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